為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改進工作作風,加強我院領導干部外出請示報告工作,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根據《中共武威市委辦公室 武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外出報告工作的通知》(武辦發(fā)〔2014〕3號)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院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出差、出訪、離職學習,須提前3天分別向市委、市政府書面報告,并按職務排序確定1名負責同志主持工作。
二、學院副職領導出差、出訪、離職學習,應提前3天向學院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請示報告,經學院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同意并通知黨政辦公室后,方可外出。
三、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出差、出訪、離職學習,應提前3天向分管本部門的學院領導請示報告,經分管本部門的學院領導批準同意并將《武威職業(yè)學院領導干部外出請示報告單》報黨政辦公室備案后,方可外出;各部門副職領導出差、出訪、離職學習,應提前3天向本部門主要負責人請示報告,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同意并將《武威職業(yè)學院領導干部外出請示報告單》報黨政辦公室備案后,方可外出。
四、因緊急事項臨時外出來不及以書面形式請示報告的,學院副職領導須及時以口頭方式向學院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請示報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須及時以口頭方式向分管院領導請示報告、各部門副職領導須及時以口頭方式向部門主要負責人請示報告,并通知黨政辦公室。返校后,須及時補辦請示報告手續(xù)。
五、請示報告內容包括外出人員、事由、時間、地點,如是部門主要負責人外出的,須提前指定在此期間代其主持工作的負責同志。
六、外出期間須保持聯(lián)絡暢通,行程變化時,學院副職領導須及時向學院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請示報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須及時向分管院領導請示報告、各部門副職領導須及時向部門主要負責人請示報告,并通知黨政辦公室。
七、自本通知發(fā)布之日起,學院各級領導干部外出須嚴格執(zhí)行上述要求。未按要求請示報告擅自外出者,學院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附表
武威職業(yè)學院領導干部外出請示報告單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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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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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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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出 地 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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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出 時 間 |
自 年 月 日 共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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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事由及重要活動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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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期間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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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期間委托主持工作的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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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 導 審 批 意 見 |
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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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