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肅教學紀律、規(guī)范教學秩序、強化教學管理,嚴格把握整個教學過程和各個教學環(huán)節(jié),全面了解教學情況,及時發(fā)現(xiàn)、解決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實現(xiàn)教學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
二、督查范圍和方式
全院課堂教學、實踐教學、規(guī)模以上考試等環(huán)節(jié),督查采用巡視、推門聽課、查閱教學資料,面向學院所有教學場所、全部教學時間。
三、督查內容
1.督查教師課堂教學情況,具體包括:
⑴教師到位:有無遲到、早退、脫崗、隨意調課等現(xiàn)象;
⑵教師儀表教態(tài):在課堂上儀表是否整潔、有無不當穿著、課堂抽煙、接打電話、坐著教學等情況;
⑶教師課堂教學組織情況;
⑷教師上課準備情況:是否提前候課、教案、教具等是否齊全;
⑸教師教學資料完善情況:包括教學工作手冊、教學計劃進度安排表、授課日志、教案、學生作業(yè)(全部)、教學量化評估筆記等;
⑹教學設備實施運行情況:包括多媒體設備、實驗實訓設備等;
⑺教學活動過程中出現(xiàn)的其他情況。
2.督查學生日常學習情況,具體包括:
⑴學生到課率;
⑵學生課堂表現(xiàn);
⑶教室衛(wèi)生狀況。
3.督查考試情況,具體包括:
⑴監(jiān)考教師、試卷到位情況;
⑵考場紀律、監(jiān)考教師履行監(jiān)考職責情況;
⑶試卷批閱裝訂情況;
⑷成績錄入的及時性、規(guī)范性等情況。
四、督查人員工作紀律及要求
1.每天檢查兩次,即每天上午、下午進行督查,時間可以隨機安排;如遇有教學系安排的考試,還需對考場進行巡查。
2督查成員務必著裝整齊,佩戴胸牌,認真履行職責。
3.督查原則上應不影響、不干預正常教學與考試。
4.督查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需要當即解決的問題可即時作出處理;不需要當即解決的,則做好記錄并提出相應的建議或措施。
5.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嚴重教學事故時,可以令責任人當時、當面、當場簽字確認。
6.教務處要不定期對督查人員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對不到位、不負責任的將進行批評、督促,情節(jié)嚴重的,將在年終考核中予以體現(xiàn)。
五、對各教學系的要求
1.各系要視情況安排教學秘書、教研室主任協(xié)助教學檢查并處理突發(fā)事件。
2.各系要對教學督查反饋的問題,按照要求及時做出處理。
3.各系要建立相應的日常教學檢查制度,安排管理人員值班,進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每月末將記錄交教務處檢查登記,作為系教學工作考核的主要材料。
六、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